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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攻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方城县行政区域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2. 城乡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固定单位就业,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人员; 3. 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方城县户籍; 2. 在方城县灵活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3. 无固定单位就业,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灵活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 4.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6.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流程 1. 准备好以上申请材料; 2. 前往方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填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4. 提交申请材料; 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6. 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 申请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12月,逾期不予受理; 3举报 -
方城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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